深圳市审计局以“四强化”推进“两统筹”
发布日期:2019-07-17来源:济南市审计局浏览次数:字体:[ ]

记者10日从市审计局获悉,从2019年7月起,该局编制和组织实施审计计划全面体现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综合性审计项目和重点单位审计项目做到“1+N”,涉及同一性质、同一领域、同一单位、同一专项资金、同一建设项目的两个或多个审计项目采取“嵌入式”或“融合式”的组织方式,全力推进“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近日,市审计局印发了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的工作意见,在机构职责分工、审计计划管理、审计组织实施、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强化统筹管理,既有利于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也有利于减少被审计单位负担,避免重复审计、多头审计。

  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两统筹”工作,将首先强化协作机制统筹。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的全局意识、协同意识、合作意识,把“两统筹”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其次是强化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统筹研究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党的工作部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好发挥重要作用的途径,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围绕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重点行业、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统筹安排审计项目。三是强化审计实施方式统筹。按照“1+N”、嵌入式、融合式等组织方式,将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每个审计项目均融入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内容。四是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统筹。统筹审计业务数据,构建“一次录入、分类输出、全局共享”的审计成果综合管理子系统——审计工作数据库,解决审计数据多头录入的“老大难”问题,实现历史和当前审计成果的共享。

  按照通知要求,市审计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区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领导共同担任组员的“两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审计“两统筹”工作的落实推进。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表于:2019年6月11日,记者:沈勇、凌春杰)


编辑:李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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