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内部审计项目开展,提高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内部审计监督质效,近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印发《济南市内部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办法》共8章88条,对内部审计项目开展进行流程重塑、系统规范,明确了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等全流程各环节的职责定位、方法步骤、质量标准,规范了重要环节的审批报备程序,压实了内审机构和审计组的分级质量管控责任。为推动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进一步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与内审机构的督促职责,规范了整改台账管理、全过程跟踪督办与对账销号程序,为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化提供精准“标尺”。
《办法》着眼资源统筹和风险可控,强化对外聘人员和业务外包的管理,规定内部审计机构承担指导、监督、检查、评价职责,并对审计结果负责,同时,对外部调查、数据分析作业进行规范,确立了重大事项报告机制。着眼务实管用和便于操作,明确了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等内容要求,规定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文书的复核审批流程以及审计档案的立卷规则,确保《办法》真正成为内部审计人员的“案头工具书”。
作者:曹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