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采纳审计建议,印发了《关于在耕地占用税管理中加强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意见》,运用法制化信息化手段,保障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审计局在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审计调查中发现因区划调整,济南与原莱芜市政策不一致,导致2019-2020年耕地占用税欠征216万元的问题。
钢城区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钢城区纪委、监委、检察院、税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耕地占用税管理中加强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意见》。《意见》明确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流程,原则上区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后向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提供信息,区财政局在收到税款申请后先行拨付税款资金。《意见》强调各单位要从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完善机制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对工作中落实《意见》不力,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