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审计局对2018至2019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补助资金发放存在补贴政策执行不统一、重复发放、大额现金发放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清洁取暖运行长效机制等审计建议。近日,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印发《济南市清洁能源试点城市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和加强全市清洁取暖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明确了清洁取暖补贴项目范围、申报单位和补贴对象的条件、补贴标准等,同时对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办法》要求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对支出政策进行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补贴资金更“惠民”、发放形式更“便民”。《办法》同时对资金使用效益提出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置绩效目标,市与区县主管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