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13W/2025-00034 组配分类: 审计公示
- 成文日期: 2025-08-29 发布日期: 2025-08-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审计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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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7日在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济南市审计局局长 丁林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项目深化年”为总牵引,着力稳增长、提质效、强产业、防风险、惠民生,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财政政策精准发力,经济韧性不断增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83.05亿元,税收比重72.4%,税收质量位居全省第一。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上级配套资金27.53亿元,支持“两重”“两新”项目建设,开展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消费超180亿元。
二是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发展动能加速集聚。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472.38亿元,支持济滨高铁、太平水库等208个重点项目建设,撬动扩大有效投资。优化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推进服务体系,聊热入济、济广高速改扩建、济南公益性农产品大宗交易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加快建设,“项目深化年”取得丰硕成果。
三是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群众生活持续改善。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122.2亿元、占比80.3%。实施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零突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76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1114元、884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至每月1492元、1356元,惠及困难群众4.5万余人。
审计中,以服务保障强省会建设为着力点,紧扣中心大局强化审计监督。聚焦政策引领与产业发展,围绕“两重”“两新”、科技创新、数字济南等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开展审计,深入揭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更加给力,密切关注财政资源统筹、预算管理改革、重点资金绩效等情况,着力揭示实现政策目标、强化绩效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提高资金、资产、资源配置效率。聚焦“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巩固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强化与人大监督、党政督查、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问题限期整改、应改尽改。截至2025年6月,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已整改问题金额51.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77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93.36亿元、总支出893.3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24.66亿元、总支出1224.6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4.03亿元、总支出24.0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42.08亿元、当年支出311.72亿元,滚存结余456.96亿元。重点对预算收入征管、财政资源统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征管不严格。一是部分收入未实现应征尽征。1.47亿元污水处理费滞留代征企业,未上缴国库。12个建设项目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64亿元,其中,市本级1.11亿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5259.61万元。1户市属企业未足额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828.92万元。二是部分收入延迟缴库,影响当年收入完整性。市本级25家单位未严格落实票款分离制度,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等1625.04万元存放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延迟缴库。济南高新区财政专户利息收入850.86万元延迟至次年缴库。
(二)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一是经营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非财政拨款资金未有效统筹。18个部门单位安排预算1.56亿元,当年实际支出6682.71万元,支出率42.8%。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未将非财政拨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实际收入769.11万元、安排支出261.11万元。二是部分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市本级42个部门单位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等应缴财政款2908.43万元未上缴财政。济南高新区未将所属部门单位上缴的存量资金1.2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长期滞留其财政专户。
(三)预算管理改革仍需加力。一是支出政策体系还需完善。抽查发现,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33项支出政策已执行3年以上,未及时开展政策评估和修订工作。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5项政策未对区县配套要求进行修改。二是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不健全。物流业发展等7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到期后未接续出台。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仍有薄弱环节。105个部门单位204个特定目标类项目仅设置1项量化指标,项目量化程度不高。济南高新区绩效评价结果未充分应用,7个项目开展成本效益分析,但未及时形成支出标准,未充分发挥对下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约束作用。
(四)财政支出结构固化问题仍然存在。一是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结合项目进度和年度资金需求。房屋建维等25个项目安排年度预算10.75亿元、当年实际支出3.07亿元,支出率28.56%。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未合理预估项目需求,统一预留人才政策经费等预算2.18亿元,当年实际支出1.04亿元。二是部分项目预算调整不科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2个项目分别于2024年7月和10月终止,但至2024年12月才调整支出项目,当年安排的6650万元全部结转。市南部山区6个项目年内追加预算5714.83万元,但“申而不用”、形成沉淀。
(五)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监控不到位。重点审计了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个功能区2018年以来产业园类专项债券项目,以及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涉及项目58个、350.7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20个项目未按期开工,11个项目未按期完工,建设期内的1个项目施工进度晚于计划进度。二是部分资金效益不高。由于债券发行、资金拨付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8个项目2024年续发债券资金滞留在项目单位超过6个月。三是4个项目因水电市政设施不配套等原因,已完工4个月以上仍未投入使用。四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27个项目存在未及时结算、资金到位率和支付率低等问题。
此外,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编报情况总体规范。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相应调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93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数据分析,重点对11个市直部门单位及所属15家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2个部门未将罚没收入、结转资金编入预算,涉及金额73.25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规范。3个部门代编所属单位预算或将本级支出编入下级单位预算,涉及金额870.39万元。三是预算刚性约束不强。5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涉及金额543.35万元;2个部门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与专项经费混用,涉及金额17.33万元。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一是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缺乏通用标准,影响预算刚性约束。如67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物业费2936.83万元。二是节庆论坛等活动管理效益还需加强,3项活动验收不规范,存在验收标准不明确、要素不全、缺乏过程证明资料等问题。三是支出控制不严格。6个部门单位8个项目提前支付资金等,涉及金额504.47万元。
(三)资金分配不科学、使用效益不佳。一是资金分配程序不规范。1个部门1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未经集体研究,其中,5843万元当年未对下分配;2个部门3项补助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二是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个部门5个项目2024年安排预算4688万元,由于可行性论证不充分、资金需求测算不准确等,其中,3个项目当年未实施,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仅21.58%。
(四)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采购程序不规范。2个部门34个项目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个部门3个项目采购程序倒置等。二是部分项目不合规。3个部门单位5个项目合同价格虚高、违规分包;1个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变相用工。三是项目全过程监管不到位。3个部门单位14个项目验收不规范;2个部门单位3个项目合同履约不到位或实施效果未达预期;1个部门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跟踪审计。
三、重大经济政策与改革事项审计情况
(一)“两重”“两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相关政策执行效果、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两重”和设备更新项目监管不到位。9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足等因素影响,实际进展滞后于项目进度计划;2个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与招标文件不符;1个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其他已立项实施的项目存在重叠。二是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不严格。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要求商家提供证明销售闭环的资料不全面;落实“引导商家适度让利”“严防借机涨价”的措施不足,部分消费品未有效进行价格备案公示。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财政部门未按上级要求在国库单独设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子账户;3个项目单位收到的1.34亿元补贴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3个项目应付未付合同进度款4426.14万元。
(二)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0个部门单位2021年至2023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到位。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机制缺失,且未进行动态管理。二是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运行质量不高。5个引进共建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缓慢,建设方案确定的知识产权转让、在孵企业培育、项目产业化等阶段性建设任务未完成;3个省级创新平台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不健全,尚未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的汇集,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效果未达预期。三是奖补资金管理不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平台奖励资金2795万元下达迟缓,市级预拨的新动能工程师引进项目补贴资金130万元结余未清算。四是对企业申报资料审核不严格。部分收入不真实、研发人员数量不达标的企业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市级研发中心认定。
(三)数字济南建设推进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9个部门单位、11个区县2023年以来数字济南建设推进机制及部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物联感知平台数据资源汇聚不全。工业、交通、城建等六大领域物联感知设施数据未按要求接入全市统一物联感知平台,已接入的数据利用率低。二是政务数据共享不充分。未充分利用公安、民政等部门共享数据资源,对5年以上无缴存记录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及时清理;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与其他平台共享应用存在梗阻,社区相关数据无法自动对接获取,全市仅26%的社区开通账号并取得有效数据,平台接入面窄且获取数据质量不高。三是部分区县信息化工作机制不健全。1个区未健全运行机制,数字政府建设任务未细化至相关部门单位;4个区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重点工作推进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9个部门单位、3个区县(功能区)、2家金融机构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试验区共建机制不顺畅。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识别认定标准不一致,信息共享不及时,奖补评定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政策支持效果。二是基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黄河流域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首期实缴10亿元,其中,部分资金闲置1年以上未发挥效益。三是直接融资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未按时完成。证券公司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服务基地成立时间晚于计划时间,“齐鲁科创板”正式开板时间晚于计划10个月。四是间接融资支撑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足。科创金融专营(特色)机构中,有自主决策权的科技型地方金融组织占比低,对我市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不够多样;信保基金未按期设立,对科创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足。
四、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审计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重点建设项目、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内涝治理项目等8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涉及建设工程49项,项目计划总投资430.1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备。6项工程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或建设程序不规范。二是项目建设管控不力。5项工程因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原因,部分子项工程未按计划开工;8项工程变更随意性较大,4项工程无依据调整工程内容,4项工程变更未完成审批即组织实施。三是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12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11项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控制不力,未开展材料价格调差、认质认价等工作。四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项工程建设单位滞留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超过1年,3项工程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41亿元。
(二)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农业农村局和6个区县(功能区)落实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政策情况,涉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业、一村一策”等7类160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6个区县(功能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未与服务小农户政策做好衔接;2个区县“菜篮子”保供园区项目未在项目运营、跟踪问效方面作出安排。二是部分项目论证不充分,实际效果未达预期。2个区县对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把关不严,4个项目因设施配备不足无法实现预期效果、涉及项目土地920.8亩,5个项目26.91万元施肥设备长期闲置,2个项目建成后因水源电源不配套无法投入使用;1个县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4个项目因规划用地与其他项目用地重合无法实施,1个项目变更选址导致延期开工。三是项目申报、验收把关不严。2个区县秸秆综合利用、水肥一体化项目存在重复申报,多核定或多发放补贴资金26.68万元;3个区县(功能区)向12家实施主体超标准核定或发放水肥一体化项目补贴资金20.43万元。
(三)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农村校舍安全相关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9年1月至2024年8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资金和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资金监管不严。1个区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使用不规范。二是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存在薄弱环节。1个区6所学校多计或多付工程款42.3万元,1所学校篮球场塑胶地面多处裂缝。三是部分学校资产使用效益低。1个区未充分考虑人口变化趋势,建设的教学楼利用率不高。2个区县(功能区)脱离实际需求购置设备等。9个区县(功能区)撤并学校资产未有效盘活。
(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部分具备医保统筹功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促进社会办医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区县未将社会办医工作纳入“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2个区组织的31场卫生健康类培训未向非公立医疗机构开放。二是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管部门超额支付医疗服务医保费用,13个区县(功能区)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过度诊疗、挂床住院等现象。三是个别互联网医院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超范围开展线上诊疗活动,违规为非定点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渠道、转包医保长护险业务,部分参保人利用互联网医院管理漏洞骗取医保基金。
(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5年2月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涉及资金3.8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全市675家托育服务机构中,普惠性托育机构75家、占比11.11%,普惠性托位4645个、占比10.65%,与2025年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60%以上的目标差距较大;全市161个街(镇)中,尚有123个街(镇)无普惠性托育机构。二是托育服务机构运行管理不规范。347家托育机构未向主管部门备案、占比51.41%。三是托育服务政策惠及面小,部分托育机构未受益。
(六)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3年至2024年11月我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未按要求及时出台配售和回购办法、后期运营管理机制等配套措施和支持政策;3个项目未及时确定配售基准价格,进而影响配售工作。二是项目推进缓慢。2024年度全市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6000套,截至2024年11月末,尚有1374套建设缺口,未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三是项目管理存在短板。个别项目未净地供应即开工,导致后期因拆迁、管道迁移等问题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不规范,180.76万元费用存在重复计取风险。
(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4年4月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政策落实、资金与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主管部门未明确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未落实县道公路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二是规划引领作用弱。3个区县(功能区)未编制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农村公路养护规划;10个区县(功能区)编制的22个农村公路规划未按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4个区县规划约束力不强,项目未按进度节点组织实施。三是管养体制改革不到位。2个区县“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落实不力,将202.64公里县道日常养护、53.46公里县道养护工程下沉由街(镇)负责。四是滞留上级补贴资金。2023年市级下达区县“四好农村路”乡村公益岗补贴3247万元,仅有4个区县(功能区)设立乡村公益岗并支付补贴156.95万元,剩余3090.05万元滞留区县财政。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4户市属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外投资风险防控不力。一是1户企业4个项目收购股权定价不合规,存在价格未经评估、评估流于形式、同股不同价等问题。二是3户企业投资后未及时委派管理人员或派驻人员履职不到位等,投后管理薄弱造成参股不参管、控股不控权、投资收益不佳等问题,其中,1户企业1380万元投资本金难收回。三是1户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不佳,完成混改的7家下属公司中有6家混改后长期亏损。
2.出借资金或对外担保存在风险。一是2户企业直接或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股权投资等名义违规向非控制企业、无产权关系企业出借资金。二是1户企业所属公司违规为无产权关系企业提供担保。
3.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2户企业未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在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二是出租管控不严,3户企业应收未收租金1.41亿元;2户企业7处资产未严格履行公开招租程序;1户企业违规对外转租。三是资产使用效率低,1户企业工抵房抵账周期长,部分房产闲置;1户企业投资购买的土地及资产使用效益不高。
4.会计信息不实。一是4户企业存在核算方法选择不准确、少计费用、资产负债不实等问题。二是报表事项反映不准确,1户企业所属2家实控公司未纳入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1户企业应披露未披露担保事项9笔。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家银行、1家基金公司以及13家地方金融组织,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业务开展与政策定位存在偏差。1家银行和1家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三农”不到位,未达监管要求。4家地方金融组织客户集中度偏高,其中,1家前十大客户及关联方贷款余额占比高达71.85%。1家地方金融组织贷款利率偏高并转嫁委托贷款手续费,1家地方金融组织借款综合成本偏高,加重企业融资负担。1家基金公司资源配置不合理,基金规模小而散,未有效带动社会资本;3只基金运营质效不高,存续期内未开展项目投资。
2.违规开展业务,风险防控不足。1家银行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343.3万元,已产生利息逾期4.87万元。2家地方金融组织违规办理续保和展期业务。2家地方金融组织未对高风险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把控,应收代位追偿款逐年增加。4家地方金融组织担保措施不力,资产权益难以保障。
3.资产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1家银行和1家地方金融组织信贷风险底数不实,五级分类不准确,计提风险准备金不足。1家银行抵债资产管理不规范,接收的抵债房产在抵顶前已被出租,近一年租金未收回,收益存在流失风险。2家典当公司当后管理不到位,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按照协议看管并实际控制典当物。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对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进行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20个市直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基础不扎实。一是资产账实不符。10个部门单位部分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6个部门单位已处置资产未及时销账,涉及已出售办公楼、已拆迁房屋等。二是资产登记使用管理不规范。6个部门单位未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长期未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等。
2.资产出租和处置管理薄弱。一是出租程序履行不到位。1个单位出租房产未经审批。二是出租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未及时收取房租收入119.59万元;1个单位房租收入228.81万元滞留未缴国库。三是资产处置不及时。8个部门单位110项资产已达报废状态但未及时处置。
3.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低。7个部门单位19处房屋、车位等资产闲置,涉及面积1.45万平方米。1个部门2个信息系统未及时更新维护导致部分系统功能无法使用。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2年至2024年3个部门单位及4个区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耕地、林草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1个区未制定街道级田长考核制度,也未实际进行相关考核;1个县3个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占林批复情况下占用林地22.95亩;1个区1处公共设施用地未经批准占用草地约37.2亩。
2.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严格。有关部门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中未包含碳排放减量替代相关内容,也未开展相关执法检查;1个区未对辖区内灌溉用水水质进行监测;1个区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考核不到位,2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个别指标超标;2个区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13宗用地未批先建。
3.生态保护项目及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区未及时收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砂石处置收益75.68万元;1个区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多计工程价款344.95万元;2个区项目占用绿地未及时收缴易地代建费112.21万元;1个区未及时拨付白蛾防治资金和虫情监测设备购置资金35.1万元。
六、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3起,涉及147人。一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方面问题10起,主要是违规决策出借资金造成重大损失、违规支付费用、挪用资金等问题。二是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方面问题8起,主要是监管人员失职失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规支付拆迁补偿费等问题。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6起,主要是领导干部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事业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四是民生保障方面问题6起,主要是残疾人康养机构套取财政补贴、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3起,主要是违规处置危险废弃物、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助推经济提质升级。聚焦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完善制度机制,优化政策供给,及时跟进“两重”“两新”等重大部署,扎实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数字济南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坚持把“扩大有效益的投资”作为工作导向,紧盯重点项目前期决策、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等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府支出行为,持续优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推进服务体系,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二)加快财政科学管理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协同。以“项目提升年”为总牵引,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优化“四本预算”、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其他政策性资金的整合配置,集中力量办大事。高质量推动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任务落实,健全支出政策体系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项目库和绩效管理,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监控,实现“快发快用”,强化投后管理。完善财政政策与科技创新、产业扶持、惠企利民等方面政策的协调配合,增强政策间协同性。
(三)兜住兜牢兜准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构建完善的乡村产业体系,优化农村路网结构。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高效精准发放育儿补贴,合理规划布局公共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高效使用,推动完善我市多元办医格局。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兜底保障作用,让政策惠及更多市民,助力群众安居泉城。
(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大对国有企业资金流向和担保行为等重大经济事项监管力度,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统筹盘活,规范资产出租、处置行为,按规定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及时足额收缴出租和处置收入。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严格耕地、林草地占用管理,促进生态环境各项指标稳步提升。
(五)持续深化整改总体格局,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推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有效衔接,既把握总体、努力做到全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着力规范明确部门整改职责、问题分类、结果认定等审计整改各方面、各环节,完善全周期闭环管理模式。继续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党政督查、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严把销号关,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审计权威。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的重要一年。全市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实践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