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13W/2025-00059 组配分类: 审计公示
  • 成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日期: 2025-12-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审计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济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济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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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23日在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济南市审计局局长  丁林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济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请审议。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向55个整改责任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截至2025年11月底,《关于济南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方面379项问题,311项已完成整改(其中,219项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66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6项持续整改类问题均已达到整改要求),正在整改的68项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总体进展顺利。整改问题金额共计55.49亿元,其中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15.79亿元,统筹盘活资金25.7亿元,诉讼等司法途径整改0.12亿元,加快拨付使用、调整账务、补办手续等方式整改13.88亿元。根据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137项。

(一)坚持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紧盯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定期调度整改进展,高位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济南市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济审委发〔2025〕3号),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标准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坚决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把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切实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二)积极凝聚审计整改监督合力。进一步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加大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党政督查的贯通协同力度。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督查等方式,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强化责任追究,深入核查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等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党政督查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审计整改实行常态化督促。2025年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13次、开展现场督查17次,联合推动问题整改286项,充分彰显了整改监督合力。

(三)持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坚决扛牢督促检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结果认定—约谈问责—成效巩固”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实现“事后监督”向“日常动态监督”深刻转变。持续做好审计整改“回头看”,发送审计整改调度函、催办函等158件次,全口径、全过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印发《济南市审计整改工作指南》,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有效实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收入征管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收入未实现应征尽征的问题。市水务局已督促济南水务集团等代征企业上缴欠缴的污水处理费1.47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已追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211.41万元,剩余13156.23万元正在通过诉讼等措施清收。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督促相关企业已将6828.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全部缴入国库。

二是关于部分收入延迟缴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建设,印发《济南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机制》(济财综〔2025〕19号),督促非税收入执收部门严格落实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制度,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统筹能力,非税收入2475.9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一是关于经营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非财政拨款资金未有效统筹的问题。市财政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督促各预算单位统筹考虑资金来源,在非财政拨款资金可以满足支出需要时,原则上不得申请财政拨款;建立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联动机制,确保非财政拨款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推动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二是关于部分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沉淀闲置资金盘活力度,2025年开展2次存量资金集中清理收回工作,对单位资金来源实行穿透式审核,将应缴财政款2908.43万元全部清理收回并统筹安排使用;济南高新区将存量资金1.2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

(三)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一是关于支出政策体系还需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全面清理财政支出政策,清退执行时限超期、不再具备执行条件以及低效无效的财政支出,优化支出格局,2025年度共清退了268项支出申请,对出台时间超过3年的政策文件提出更新建议,取消5项产业政策区县级配套。

二是关于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快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济南市推进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济口岸物流字〔2025〕23号)等7项资金管理办法均已接续出台或延长执行期限。

三是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市财政局修订完善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增加预算绩效目标指标数量校验功能。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公共服务项目成本绩效管理力度,出台7项支出标准,以精细化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财政支出结构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结合项目进度和年度资金需求的问题。市财政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依托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配置统筹,对支出项目精准测算资金需求,提高预算执行的主动性与计划性,对执行进度滞后的项目研究提出切实可行对策,目前相关资金已盘活。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调整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6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目前已支付项目资金1087.18万元。

(五)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推动建设项目完善审批手续,建立进度管控机制,督促相关项目严格按既定方案和合同工期加快推进。目前,未按期开工的20个项目已开工18个;未按期完工的11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3个,8个项目正在加快实施;晚于计划进度的1个项目正在加快施工。

二是关于部分资金效益不高的问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资金支付与施工进度相匹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48亿元,并制定剩余资金支付计划。

三是关于部分项目建成即闲置的问题。济南高新区检验检测产业园竣工验收后,加大招商力度,园区已经入驻企业2家,另有多家企业正在洽谈。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的1个项目已经移交运营单位,2个项目正在协调解决外电接入问题,待消防验收、节能验收后投入使用。

四是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完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成立项目结算推进工作组,督促代建单位加快项目结算,形成“建设—完工—结算”闭环。目前,未及时结算的20个项目已完成结算评审1个;支付率低的14个项目,7个付款已达60%以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应急局等2个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在编制下年部门预算时,将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完整准确。

二是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市体育局等3个部门单位按照权责匹配的原则规范预算编制范围,全面核查代编预算和下沉经费等情况,确保预算管理主体与执行主体一致。

三是关于预算刚性约束不强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5个部门单位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等工作流程,避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情况再次发生。济南社会科学院等2个部门单位加强对各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一是关于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缺乏通用标准的问题。市财政局根据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服务与管理规范,结合物业管理实际,参考市场询价,从保洁绿化服务、安保服务、会议服务等方面核定物业管理成本定额控制标准。

二是关于节庆论坛等活动管理效益还需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绩效、验收等全过程监管,督促活动主办单位加强会议活动管理,规范活动经费使用。市法学会等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节庆论坛管理流程,制定标准化验收清单,明确主体责任与验收流程,确保活动验收工作规范化。

三是关于支出控制不严格的问题。市政府研究室等6个部门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内控相关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履约跟踪,加强动态监控,确保合同约定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合同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三)资金分配方面

一是关于资金分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等2个部门单位制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5843万元已制定分配计划。

二是关于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体育局等2个部门单位认真梳理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安排预算项目,提高资金需求测算准确性;研究制定资金拨付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政府研究室等4个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采购各环节事项及时间要求,强化采购程序管理,杜绝采购项目先实施后审批等问题。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已将属于购买服务范围的项目全部编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不合规的问题。市体育局等3个部门单位加大对服务机构监督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全面自查正在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督促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管理。

三是关于项目全过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体育局及2个所属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和履约验收制度,明确采购责任,实行项目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验收制度,把好政府采购和履约验收关,并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讨,对履职不力的采购人员进行了替换。

三、重大经济政策与改革事项审计整改情况

(一)“两重”“两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两重”和设备更新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强化一线服务,及时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难题、落实施工条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前期准备资料,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进展缓慢的9个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其中,市中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3个项目已完工,城市地下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提升等6个项目已陆续进入采购安装阶段。

二是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市商务局加紧完善销售闭环,积极提高线上、线下销售审核质效,指导“泉城购”服务平台建立商家“销送装”和消费者“领购收”双闭环监管流程,增设对同一型号家电价格超全市平均水平10%的预警功能;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深入企业进行现场督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商品价格备案公示制度。经全面排查,已暂停59家企业活动资格,累计追回补贴资金114.93万元。

三是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6月在市级及相关区县国库开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子账户,相关部门加大项目监管力度,提高资金支付进度,老旧小区电力设备改造更新项目等3个项目的补贴资金已按进展节点支付0.98亿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设备更新等3个项目的资金4426.14万元已全部支付。

(二)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科技局加大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工作力度,召开专题会研究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奖励政策落实落地,已将企业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平台运行评价机制的动态管理,对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进行评价,并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切实规范了评价管理机制。

二是关于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创新平台建设进度,督促5家引进共建创新平台加强与高校院所及企业的合作深度,提高立项成功率和项目产业化水平,已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1家省级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创新体系,氮化硅、热声发电等项目完成产业化目标。3个省级创新平台进一步规范管理运行机制,在高层次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关于奖补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及时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单位会商研判,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平台奖励资金279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结存在区县的市级资金130万元已清理收回。

四是关于对企业申报资料审核不严格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针对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称号制定了详细的审核流程,严格审核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运行状况、研发设备及场地情况,并实施警示制度,对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不再纳入工信系统科技创新平台资金奖励的范围,收回奖补资金100万元。

(三)数字济南建设推进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物联感知平台数据资源汇聚不全的问题。市大数据局升级优化物联感知服务能力架构,强化数据处理、分析功能,提升数据设备对接服务水平,对交通、林业、气象等领域,通过市大数据平台对接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气象局等9个部门和区县的25种物联感知设备数据,已支撑“泉城畅游”“雪路通”等应用场景建设。

二是关于政务数据共享不充分的问题。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与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定期获得退休、死亡等关键数据,扎实做好日常数据比对工作,已清理账户99个。市大数据局将原智慧社区平台核心业务全面整合至基层数据管理系统,与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动,扭转了人工采集与重复报送的低效模式。

三是关于部分区县信息化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天桥区建立专班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专班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机制,明确了任务目标、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及责任单位等内容。历城区等4个区县修订完善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细化数据资源共享流程,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莱芜区等2个区县对辖区内信息系统进行重新摸排,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关键信息。

(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重点工作推进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试验区共建机制不顺畅的问题。市委金融办牵头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科技创新企业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济金委办字〔2024〕110号),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7类企业纳入科创企业认定范围,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同时,积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与市法院等有关部门分享科创企业名单,在开展科创企业案件审理等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奖补评定、资金拨付等工作均已按程序推进落实。

二是关于基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市财政局与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推进子基金组建及项目投资,黄河母基金首期10亿元资金已累计投资9.6亿元,参与组建子基金15只,实缴金额34.83亿元,黄河母子基金共完成投资项目35个,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关于直接融资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未按时完成的问题。市委金融办积极推动证券服务基地落地、“齐鲁科创板”开板等工作,目前,中泰证券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服务基地已正式运营,在股债融资、基金孵化等方面深度服务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齐鲁科创板”已正式开板,为科创企业提供上市公司产业链对接、直通交易所等一站式资本市场服务。

四是关于间接融资支撑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市委金融办积极培育更多科技金融及特色机构,支持科创企业多元化融资,帮扶科创企业发展,全市科技金融及特色机构增至62家,累计推出114款专属信贷产品,实现融资支持352亿元;起草信保基金管理办法,推动信保基金设立工作有序开展,组织金融机构围绕信保基金设立、投贷联动等20项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攻关,将超1万户企业纳入“白名单”,累计为3621户企业提供担保。

四、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备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加强项目建设前期管理,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修订完善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指导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发改、住建、审批等部门工作要求,补充完善建设手续。

二是关于项目建设管控不力的问题。市水务局等部门单位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加大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力度,规范建设项目变更程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未按期开工的5个项目均已开工,8个手续不完备的项目均已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三是关于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细化项目造价管理,对涉及的23个项目重新复核工程造价,依据计量规则据实计量工程内容,已对多计工程价款进行调减。

四是关于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济南城市建设集团等部门单位制定完善建设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联动机制,定期对项目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同步。目前,使用不规范的专项债券正在追回,多支付的征迁费用已全部收回。

(二)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区县认真落实服务小农户政策,修订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小农户和规模农户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强对“菜篮子”保供园区的运营监管,督促提升“菜篮子”保供园区管护和运营能力,切实发挥稳产保供作用。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论证不充分,实际效果未达预期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区县开展自查工作,明确改进措施,完善建设内容。钢城区等2个区县灌溉、施肥等设备已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平阴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于2025年5月完成县级验收。

三是关于项目申报、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平阴县等3个区县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及时修订完善项目验收工作制度,对验收结果进行严格审核,严把项目验收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或约谈,核减或追回补贴资金41.32万元。

(三)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农村校舍安全相关资金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相关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历城区政府督促教育部门强化资金管理,认真学习专项资金使用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用途安排支出,杜绝违规支出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关于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历城区相关学校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42.3万元;邀请专家论证新的施工方案,协调施工单位对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的塑胶场地全部进行了维修。

三是关于部分学校资产使用效益低的问题。莱芜区等10个区县加大学校资产统筹力度,合理调拨分配课桌椅、电脑等教育设备,通过将闲置校舍的管理权和使用权整体移交街镇政府、改建消防站或实践基地等措施,切实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益。

(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指导督促相关区县在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办医相关内容,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服务水平。相关区县建立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培训机制,实行培训资源共享,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培训机会、医生培养、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待遇。

二是关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医保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印发了《加强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管理的通知》(济医保字〔2024〕20号),推进药品价格公开查询比对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智能监控系统,从源头上规范诊疗行为。13个区县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追缴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三是关于个别互联网医院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医保发〔2024〕15号),加大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力度,督促问题医院关停线上科室、规范诊疗行为,收缴被套取的医保基金78.14万元。

(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加快实施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社会力量办托等普惠性托育机构,持续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给予财政补助,提升建设积极性,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二是关于托育服务机构运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教育局牵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托班管理的通知》(济教发〔2025〕9号),明确未经备案的不得擅自招生,目前,全市备案托育机构数量明显增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托育服务机构消防验收程序,确定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即可申请消防验收,目前已在历城区开展试点工作。

三是关于部分托育服务政策惠及面小,多数托育机构未受益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督促各区县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足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积极与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分析托育服务机构在享受水电气热优惠政策方面的难点堵点,加紧制定实施细则,确保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六)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印发《济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范围和申购程序》(济建发〔2025〕15号)等文件,积极推动完善配售、封闭管理政策,逐步健全政策体系,为后续项目建设及时提供指引,清河、港沟、彩石3个项目已完成配售基准价格确定。

二是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各有关区县及建设实施主体落实项目储备工作,加快启动新建项目。通过新建及闲置政策性住房调整转换等方式共建设(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6001套,2024年度计划任务已完成。

三是关于项目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济南城市发展集团积极协调相关区县,加快施工进度,清河新居项目和彩石项目拆迁和管道迁移工作均已完成;加强与总包单位沟通协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清单修正、价格调整等事项,提前消除风险隐患。市财政局已将未及时分配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下达至相关区县和企业。

(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强化造价管理,印发《济南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济交公路〔2025〕32号)等文件,明确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职能,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

二是关于规划引领作用弱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能,督导督促相关区县加强农村公路项目规划管理,严格按照程序编制、审查、报批,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目前,相关区县正在编制完善相关规划,并对已编制完成的规划按程序报批、备案。

三是关于管养体制改革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区县修订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落实“县道县管”原则,切实将县道纳入县级管理范围。

四是关于滞留上级补贴资金的问题。槐荫区等相关区县(功能区)积极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对接机制,根据实际设置“四好农村路”乡村公益岗,滞留的补贴资金正在加快发放。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对外投资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齐鲁财金投资集团等企业通过建立投资管理相关制度、规范股权收购方案、完善价值评估机制等措施,强化股权收购及定价管理,并向投资项目委派董事作为产权代表,履行投后管理职责,加强投资资金流向监管,维护国有投资企业权益。通过提请法院立案、制定个性化应对方案等方式,收回本金1380万元、收益474.32万元,混改企业经营情况有所好转。

二是关于出借资金或对外担保存在风险的问题。济南能源集团等企业加强借款管理和风险防控,对逾期债权积极采取催收、诉讼、资产保全等措施,出借资金及收益已通过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形式进行清收,负有担保责任的资金已全部还款。

三是关于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济南建工集团等企业通过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资产数字化运营平台等措施,全面核查资产运营状况,杜绝资产底数不清、房产违规转租、租金收缴不及时等问题,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成效,已清收房租3795.19万元,盘活利用房产95套。

四是关于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济南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等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核算不准确、报表范围不完整、披露事项不齐全等问题进行了账务调整,切实提高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业务开展与政策定位存在偏差的问题。相关地方金融组织、财投基金等金融企业按照政策要求持续调整优化贷款投向,积极服务“三农”、提高普惠业务占比,降低放款利率费率,有效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适配性;优化基金配置、加快投资进度,充分发挥基金服务产业集聚发展的引导作用。

二是关于违规开展业务,风险防控不足的问题。相关村镇银行等针对高风险业务严格自查,对客户行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防范信贷客户带病准入;向营业机构下发针对贷款资金使用异常的客户的风险提示函,针对违规业务形成的代偿资金积极挽回损失,截至目前,已处置违规信贷、损失风险资产2.16亿元。

三是关于资产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济南财金集团加强对所属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管理,对质押物进行分类处置,及时补充质押物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严格五级分类认定标准,计提相应减值损失;根据不良账款成因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清收措施,规范资金1.1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资产管理基础不扎实的问题。市商务局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认真梳理资产信息,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并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未入账房产、车辆已纳入资产管理,待核销资产已按流程报财政部门审批。

二是关于资产出租和处置管理薄弱的问题。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等部门单位加强实物盘点清查,规范资产处置审批备案等程序,通过申报、审核和脱密等规范化处理,已核销老旧待报废资产;加大房租清收力度,收回租金348.4万元。

三是关于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低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资产统筹盘活,配合全市资产盘活工作专班等管理机构,扎实开展资产清查、移交等工作,闲置的房屋等资产已按流程进行报批利用;已对2个信息系统进行更新维护,目前正常使用。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耕地、林草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的问题。钢城区等区县积极恢复草地地貌及功能,补充恢复耕地面积337.44亩,剩余86.44亩已制定恢复计划;制定田长制考核实施细则,对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情况等事项进行考核打分,保障耕地保护相关要求落实落地。

二是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严格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将2025年“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列入执法计划,并组织各区县对8个新上“两高”项目投产情况及27家碳排放替代源关停情况进行核实,持续抓好碳排放减量替代监管。历城区等区县加强水质监测、运维考核等工作,未经批复开工建设的临时用地已全部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三是关于生态保护项目及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天桥区等区县认真落实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督促相关单位缴纳砂石处置收益、易地代建费等187.89万元,扣减结算价款344.95万元,拨付项目资金35.1万元。

六、违纪违法线索办理情况

审计发现的33起违纪违法线索,已办结29起,正在调查核查4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67人,责令书面检查、谈话提醒34人。

七、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有关区县和部门单位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积极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

一是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助推经济提质升级的建议。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针对空天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两重”“两新”等重大部署,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强化重大战略保障能力。发改部门积极提升项目储备精准度,一体化推进全市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储备申报争取工作,增强专项债券等资金对全市重大战略、重点项目的支撑能力。强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提升建设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关于加快财政科学管理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协同的建议。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预算审核机制及支出标准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夯实财政收入基础,推动财政治理效能和财政资金质效提升。加强非财政拨款管理,加大盘活沉淀闲置资金力度,建立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单位资金来源实行穿透式审核,切实加强资金配置统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目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紧抓新增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机遇,持续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

三是关于兜住兜牢兜准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议。协同推进民生政策清单管理,构建“清单定界、预算优先、专户保障”的全链条民生保障体系,实现民生政策可持续、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的综合成效。继续强化就业服务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深入推进职普融通和产教融合,加快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推动养老服务和银发经济发展,加快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精准施策破解民生领域堵点难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四是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的建议。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实行专项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及“四保”专户统筹保障工作,积极化解财政流动性矛盾,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水平,切实发挥对国有企业发展、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作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市级政府公物仓建设运营工作,加大共享共用力度,不断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

五是关于持续深化整改总体格局,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的建议。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创新构建“政治引领—制度规范—协同推进—科技助力—质效提升”五维驱动机制,通过强化政治引领,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向市委审计委请示报告机制,推动审计整改高位谋划、顶格推进。建立“2+6”审计整改制度体系,对审计查出问题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动态化督导,将审计报告、问题清单、整改进度、建议采纳、整改结果认定等内容全口径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审计监督效能持续提升。

八、未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截至11月底,尚有68项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其中,39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积极推进整改;29项持续整改类问题,已明确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正在整改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重大经济政策与改革事项审计、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和国有资产资源审计等方面。比如,项目建设类问题,受规划、拆迁等因素影响,需逐步推进项目进度,短时间内整改成效不明显;资金类问题,区县可用财力不足,资金难以及时拨付到位,需逐步安排预算落实;企业经营管理类问题,扭亏为盈、投资见效均需稳步推进,完全整改到位需较长时间。

九、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将单项审计报告、审计综合报告以及提出的建议等,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实行建账、督办、销号的闭环管理,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见人见事见物、见制度见成效,实现审计整改情况全过程动态跟踪,全面提高整改成效。

(二)凝聚合力,持续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协同联动,明确审计整改共督共促、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在审计线索移送、处理结果反馈、跟踪督促检查、审计整改问责等方面及时沟通,联动配合,通过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等措施,联合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真整改、改到位,汇聚监督工作合力,持续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审计整改总体格局。

(三)巩固成效,规范提升行业系统整治能力。系统梳理分析审计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科学区分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比较轻的,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重点难点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治本之策,实现标本兼治;对行业领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主管部门从源头上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提升行业系统治理能力。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保障强省会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保障强省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