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审计署及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紧盯关键环节,修订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及相关文书模板,着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
健全认定机制,夯实整改工作基础。将整改结果优化为“已整改、正在整改、整改终结”三个维度,并逐项细化具体情形。特别是对“整改不力”的表现形式进行了负面清单式列举,为客观公正评价整改成效提供了精准依据。
完善闭环链条,提升整改管理效能。新办法增加救济途径,明确调整整改类型的审批流程,保障了整改认定的公信力。同时,实施差异化时限管理,针对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问题分别设定“时间表”,倒逼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推进节点。
硬化考核约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告知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通过“挂钩”考核机制,切实扭转“重查轻改”现象,压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锚定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目标任务,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施治。一方面,持续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总体格局,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另一方面,依托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和建章立制,切实推动审计整改从“点上发力”向“面上见效”转变,以高质量审计整改成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