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提升年丨市中区印发《区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规范》
发布日期:2025-08-08来源:济南市审计局浏览次数:字体:[ ]

为深入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规范统一,持续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升审计成果,防范审计风险,日前,市中区审计局印发《区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全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有效开展提供基本遵循和重要保证。

《规范》共七章三十一条,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立足审计实践,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着重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不适应、不利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的老做法老套路,着眼审计过程各环节存在的部分事项不完整,内容不细化,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科学规范,统一标准,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成果导向,分别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谈话、审计结论性文书、审计结果反馈与运用和审计整改等方面进行逐项具体明确规范,聚焦“做什么,怎么做”,并对17种常见的审计文书的格式进行统一。

《规范》着眼于审计实践,突出务实管用,操作便捷,主要涵盖本区街道党政、部门(单位)、区管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的三大领域,并对审计进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情况报告的内容要点谈话的重点内容、审计谈话提纲、审计反馈会议等进行明确。

《规范》呼应审计实践需要,特别对“审计结果反馈与运用”专列一章,提出专门要求,并与“两办新规定”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送交结论性文书后,由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组织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有关人员反馈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统一规范“审计结果反馈会议的通知”和“审计结果反馈会议记录”,并要求一并纳入审计项目档案作为备查资料。《规范》通过统一要求,统一标准,保证审计全过程无缝衔接,审计人员取之能用,用之有效,确保《规范》真正成为审计人员的“掌上工具书”。


作者:李波

来源:省审计厅网站

编辑:解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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