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13W/2024-00081 组配分类: 审计公示
  • 成文日期: 2024-08-30 发布日期: 2024-08-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审计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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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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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起“勇当排头兵、建设强省会”使命担当,以“项目突破年”为总牵引,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持续向好、量质齐升”,“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财政政策效能加快释放,经济运行进中向好。积极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8亿元。加大工业强市、科技创新、数字济南等重点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精准高效扶持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增减税退税缴费缓费337.55亿元,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二是“项目突破年”成效明显,高质量发展动力强劲。动态谋划“十大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库,全省首个“零碳工厂”主体完工,弗迪动力电池二期建成投产,邦德激光全球总部等项目开工建设,轨道交通、跨黄桥隧、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等项目加速推进,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争取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我市企业新增授信123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97.22亿元,财金联动保障“项目突破年”重点任务成效显著。

三是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093.6亿元、占比达到80.1%。社会保障提档扩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3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45元、814元。安排资金68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审计中,坚持以护航保障强省会建设为价值导向。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十大领域重点任务,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教育等重点民生、济南科创城等重大项目、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开展审计,深入揭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以有解思维推动财政政策加力增效。密切关注财政保障精准性、财政政策可持续性、重点政策和资金绩效等情况,加强市县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实现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全流程“穿透式”审计,着力揭示实现政策目标、强化绩效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提高资金、资产、资源配置效率。坚持以抓实问题整改提升审计监督实效。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持续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总体格局,不断加强与人大监督、党政督查、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协同贯通,推动问题限期整改、应改尽改。截至2024年6月,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按分类整改要求基本整改到位,整改问题金额81.98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62项。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48.07亿元、总支出848.07亿元,市级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44.7亿元、总支出1099.08亿元,结转下年45.6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08亿元、总支出6.73亿元,结转下年1.3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2.17亿元、当年支出304.61亿元,滚存结余442.92亿元。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部门持续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2023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还不到位

1.部分资金统筹效果不佳。一是政府采购结算专户资金清理进度慢。自2013年起,因支付方式改革启动专户资金对账清理,截至2023年末,仍有部门单位采购款结余、供应商货款和履约保证金等资金6484.64万元未清理。二是18个市直部门单位未将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单位资金纳入预算统筹管理,涉及资金8524.9万元。三是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部分单位项目结余等资金564.52万元长期结存在财政往来款账户,未纳入预算盘活使用。

2.部分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一是2021年至2023年1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陆续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截至2023年末,仍有历史欠费1.12亿元未征缴入库。二是未严格落实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规定,市本级和济南高新区部分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等收入5.98亿元延迟缴库。

(二)预算刚性约束还不够有力

1.支出预算审核控制不严。一是由于项目预算、资金申请与实际支出需求不衔接不协同,市级专项资金5.73亿元拨付单位后超过60日未支出,未将有限财力用于保障必要性、急需性支出。二是市南部山区部分年中新增项目支出进度慢,2023年安排新增项目57个、支出预算5310万元,1999万元当年未支出,占比37.65%。三是济南高新区未将部门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指标和集中支付管理,导致部分单位收入支出脱离财政预算监管。

2.国有资本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收益收缴不及时。截至2023年6月末,12户企业预缴收益比例未达到核定应缴收益的50%,差额1.09亿元;截至2023年末,4户企业应缴未缴收益5242.98万元。二是支出预算安排不科学。2个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推进慢,4468.15万元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占当年分配资金的69.62%,未充分发挥项目库前置审核作用。

(三)预算和支出绩效管理还有薄弱环节

1.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还有短板。一是部分领域事前绩效评估不规范。市本级2022年以来实施的64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充分论证评估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内容。二是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推进落实慢,尚未开展该领域部门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2.部分资金分配效率不高。一是资金分配不及时。部分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未按规定在预算批复后30天内和60天内下达,分别涉及资金4.84亿元和8383.26万元。二是部分上年结转项目执行率仍较低。财政部门将2022年末结转资金统一收回,但在重新安排使用时未充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截至2023年末,市本级和济南高新区分别有上年结转资金3.24亿元和1.1亿元未支出。三是资金分配与项目推进不衔接。由于建设进度慢,市南部山区2个项目上级专项资金8000万元分配后未使用。

(四)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效益还需提高

重点审计了2020年至2022年已完工专项债券项目绩效、2023年下半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情况,涉及项目70个、资金171.7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3个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到位等原因推进慢。12个项目未按期完工,涉及债券资金26.5亿元;1个项目实施进度慢,实物工作量低于预期,涉及债券资金7.8亿元。二是5个项目运营效果不佳。3个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目标,难以覆盖债务本息;2个已完工项目空置率较高。三是5个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超比例预付工程款、建设手续不全、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等问题。

此外,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对审计指出的个别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相应调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93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数据分析,重点对10个市直部门及所属17家单位开展现场审计,抽查预算资金10.38亿元,发现各类问题金额4亿元。结果表明,部门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但有些部门单位在严格预算支出控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等方面尚存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收支管理不够严格。一是3个部门单位5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年初预算安排的3019.36万元中,1120.3万元当年实际未支出。二是3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704.9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1个部门未按规定程序审核、拨付项目补助资金9943.61万元。三是1个部门以拨代支专项资金93.08万元,9个部门单位项目资金、专项经费2290.3万元长期闲置,1个部门牵头申报的5214万元上级专项资金在区县财政部门结存。

(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混淆。2023年,市本级25个非行政单位作为购买主体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项目66个、预算4884.19万元。二是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不合规。3个部门的3个服务项目包含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等不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内容。三是3个部门的4个服务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其中2个项目合同履约不到位、未及时完工交付,2个“综合考评类”服务项目存在考评结果不科学、不严谨等问题。

(三)部门往来款项清理难度大、推进慢。抽查往来款余额100万元以上的部门单位发现,往来款清理“压存量、控增量”不到位。一是往来款存量压减慢,82个部门单位2022年以来压减率不足10%,截至2023年末,仍有余额60.96亿元。二是往来款挂账增量难控制,16个部门单位新增往来款挂账额超过50%,2023年净增长3.86亿元。

三、重大经济政策与改革事项审计情况

(一)省级以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我市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2021年至2023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源利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双招双引”工作仍需优化。6个开发区未及时编制或未根据主导产业及时调整产业发展规划,片区发展缺少系统性谋划;10个开发区未健全项目落地、投产、达效等全周期跟踪问效机制,引进项目总体推进慢,投资完成率、实际产出效益均较低;产业基金赋能不足,5个开发区未按规定设立基金,3个开发区基金实缴规模小、管理不到位。二是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不到位制约发展。10个开发区土地低效闲置、批而未供情况较突出,与土地指标缺口大、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并存。三是工业标准厂房引导产业聚集效果不佳。普遍存在招商门槛偏低、与园区定位不符问题,导致入驻企业“散乱小”、产业“集而不群”;10个开发区223.71万平方米已建成厂房未启用或长期闲置;8个开发区应收未收房租1.73亿元。

(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11个部门单位、14个区县(功能区)2021年以来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4个区县未按要求编制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工作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2个区县未按要求制定本地区能源发展工作方案。二是化工园区管理亟待规范。2个园区未能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实施全链条监管;1个园区14户化工企业未落实废水“一企一管”政策;1个园区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平台未发挥实际效用。三是污染源治理监管不严。1个区未将辖区内86户“两高”企业纳入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1个区3户被处罚的“两高”企业未落实停工停产要求。四是水资源监管存在短板。5户企业超许可取水;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4545.89万元,农村污水处理费144.8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涉及资金51.4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6+N”平台部分服务作用未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评估鉴定服务和代理服务等偏离建设目标、服务驻济高校院所少且未实际解决高校院所融资需求、未完成推动科技成果落地园区考核任务等方面。二是部分孵化载体造血功能差,服务与创新能力不足。2023年13家孵化器、23家众创空间的房租物业和财政补贴收入占比超过九成,16家孵化器无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孵化器在孵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为零,12家众创空间连续3年无新注册企业。三是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较弱。2023年“高校20条”验收项目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率较低;2021年至2023年驻济高校院所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由6.94%降至2.88%,且2023年合同成交额仅有26.19亿元,与年度百亿目标相差较远。

(四)工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市区两级工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46.3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配套政策体系不健全。部分奖补政策未编制配套实施细则,执行依据不清晰;缺少细化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审核发放依据不充分。二是政策绩效仍需提升。部分政策制定中对资金规模预判不准确,影响政策兑现时效;专项服务券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小,期间服务券支出871.5万元,涉及项目3466个,平均单个项目享受补贴少。三是部分业务管理环节薄弱。主要表现为主管部门未实现资金奖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申报资料的审核主要依靠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库中部分专业类别专家或符合要求专家数量不足,主管部门对参评专家考核规定落实不到位。

(五)金融惠企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7个部门单位、4个区县(功能区)和2家金融机构,涉及资金5.3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奖补政策前期论证不充分,效果未达预期。2项政策连续3年零申报,1项政策自2019年出台以来仅有2户企业获得20万元奖补资金;金融集聚政策主要以鼓励金融机构落地增资为主,在引导加大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力度不够。二是“金政企”合作不够规范高效。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账户资金与基金运营机构自有资金混用,存在安全风险;部分转贷业务前置审核不到位、银行机构放款不及时,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设立5年来,到位资金规模仅4000万元,与预期规模差距大,且政策门槛过高,惠及企业少,期间仅发生补偿业务13笔、共计950万元。三是政务数据共享不畅,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缓慢。全市统一融资服务平台“泉融通”仍未接入省平台,平台数据资源质量和业务推广有待提升;融资担保审批系统与政务数据对接不畅,在申请并实际获取的296项政务数据中,可使用的有效数据123项,占比41.55%。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点项目建设审计情况。审计了济南科创城、济南遥墙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内涝治理等7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已完成投资573.8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投标保证金优化政策落实不到位;4个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4个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期完工、违规分包、安全应急措施不完善等问题;1个项目社会资本方履约不到位,未及时成立项目公司,超约定时间开立建设期履约保函;1个项目未履行报批手续,自行确定采购服务6项,涉及合同金额950.48万元。二是土地征迁与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1个项目多计征收项目工作经费106.4万元;1个项目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支付征迁补偿款95.29万元,多支付测绘费39.39万元;2个项目资产处置不规范,项目可回收资产评估作价偏低582.87万元,工程砂石料处置收益773.94万元未上缴财政。三是资金筹措使用不规范。2个项目开工晚、拆迁清算慢,2.65亿元资金闲置超2年;3个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其中挤占征迁资金4476.12万元,项目结余资金4089.75万元未收回财政。四是工程决算及投资控制不严。4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4.91亿元;2个项目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滞后,决算报告质量不高。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3个部门、7个区县2020年至2023年畜牧产品稳产保供、农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区县滞留农机具购置累加补贴230万元,1个区农机购置补贴61.57万元连年结转、未及时调剂,1个县违规发放农机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二是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生猪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执行率低,2023年仅2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申请并获得补贴,占当年全市养殖场总量的7.21%;4个区县2.66万毫升强制免疫疫苗过期未调剂使用,2个区强制免疫空瓶回收体系不健全;3个区县未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后产物以及病毒病原检测,1个区对收集转运车辆追踪和跨县域收集转运处理监管不到位。三是生猪稳定安全供给方面。1个区审核把关不严,向2家养殖企业重复发放生猪调出大县财政补助资金11.96万元;2个区县3个项目未按期完成和验收,涉及资金74.59万元。

(三)教育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8个区县(功能区)教育发展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义务教育资产闲置。4个区县建成的737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不符合实际需求,其中492套宿舍闲置、93套改用为学生宿舍;乡村学校撤并论证不充分,1个县3所学校校舍改造合同未执行完毕,部分食堂建成后闲置且拖欠工程款207.41万元。二是中职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适配度不高。2020年至2022年,第二产业和制造业岗位相关专业中职人才培养增长幅度低于需求增长幅度,且差距呈现逐年扩大趋势。三是部分中职学校办学收费管理不规范。2所学校未对校企合作办学中的企业收费开展成本监审,涉及收费金额2910.02万元。四是校外配餐管理不到位。未及时落实上级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要求、修订我市配餐管理办法。

(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2020年以来5个区县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相关政策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运行机制不顺畅。不同部门、不同主体实施的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与专项配套设施改造未协同推进,造成重复施工,影响改造效果。二是投资控制不严格。4个区县部分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726.46万元;3个区县部分项目超标准收费或重复收费539.55万元;1个县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造价咨询费101.46万元。三是项目管理不到位。49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算,涉及9.59亿元;个别项目墙面开裂、苗木死亡,需整改提升投入643.22万元。四是增设电梯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2个区现行政策不符合市级补贴政策要求、项目补贴资金拨付时间长、部分项目烂尾等问题。

(五)残疾人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残疾人预防康复、权益保障等政策落实情况,延伸5个市级部门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政策具体要求不明确,10个区县1547名残疾人重复享受支持性和个性化康复服务两项政策;残疾人福利基金使用效率还不高。二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不完善。部分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配置不足、管理不到位,6个区县未组建工作队伍。三是残疾儿童保障存在短板。筛查工作协同不到位,未实现实名制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未规范准入退出机制。

(六)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6个部门单位落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政策、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建设任务未达要求。383个接入“山东通”的应用程序使用率较低;政务服务信息化提升任务未完成,如“市场主体库”数据整合不彻底,政务服务“云大厅”未在手机端布设且部分高频民生事项未上线。二是部分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合规。2个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即采购建设,3个项目管理不力导致系统建成后停用,2个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17个项目未按合同完全履约即验收或未履行验收申请程序自行验收,7个项目未开展验收后评价。三是网络和数据安全存在隐患。2个部门未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2个信息系统未进行等保定级和测评;3个单位的信息系统权限管理不到位,最高管理员权限由运维公司人员管理使用。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继续关注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7户市属国有企业、3户金融类国有企业及7家权属子公司,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9568.71亿元,负债总额6880.7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前期投资论证不充分面临风险。1户企业4个混改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其中2个项目因经营效果不佳已终止投资。1户企业1个项目混改后效益评价指标下降明显,亏损金额大,混改激发企业经营活力的目标未实现。

2.资产管理运营存在薄弱环节。2户企业12.01亿元购置的4处房产存在逾期交付风险。1户企业1.4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建成后长期闲置。1户企业以年租金819.92万元租赁用于经营的2处酒店资产经营效益不佳。3户企业应收未收租金1.56亿元,其中6087.65万元未采取有效催收措施。

3.企业国有资产内部控制不完善。5户企业在集团层面未建立资产出租、存货定期核对等管理制度,存在企业资产信息系统未有效整合、功能不健全、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2户企业已报废或被收储资产1371.12万元未及时进行账面核销。

4.金融类企业资产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1户企业5笔明股实债投资3446.5万元逾期后未及时采取续签、诉讼等保全措施。1家子公司46笔不良贷款5343.55万元未及时启动诉讼程序。3家子公司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计提减值比例设定不科学或计提风险准备不足。1户企业逾期交易类资产占实际可支配资产总额的39.87%,风险资产占比较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市直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大数据筛查,对22个市直部门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底数不清。3个部门单位3处5087.27平方米房产、4台车辆未入账。4个部门单位已房改或已拆迁房屋、无使用价值的无形资产未及时进行核销,涉及610.79万元。

2.资产划转登记不及时。1个部门3.41亿元房屋建筑物和1543.57万元无形资产未及时办理划转手续。1个单位6.43万平方米、3.96亿元房屋未办理不动产登记。3个部门单位2.49亿元已建成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或未结转固定资产。

3.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应收未收房租242.81万元。9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处置待报废资产,涉及金额1166.22万元。市级政府虚拟公物仓资产配置效率低,缺少相应制度规范。3个部门单位9193.72平方米房产、711.04万元信息系统长期闲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1个部门单位及14个区县(功能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壤污染问题亟待加力治理。一是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未落实到位。9个区县未制定或未及时修订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或土壤污染防治方案,2579.78亩新增耕地未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二是部分重点监管企业存在土壤污染隐患。抽查24户企业发现,12户企业特征污染物识别不准确或不全面,15户企业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识别不全面,6户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不规范,9户企业化工设备跑冒滴漏。

2.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存在盲区。一是矿产资源监管缺失。1个区河道卵石处置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约3384万元。二是林业资源管理不严。1个功能区未将森林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等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指标纳入规划,未建立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补偿制度。

3.生态保护相关项目管理不严。一是部分项目管理亟待规范。抽查的13个项目中,5个项目存在评标不规范或评标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等问题,2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3个项目超进度付款1942.93万元。二是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应征未征道路挖掘费1.94亿元,3个区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3.3亿元。

六、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47件,涉及76人、资金15.28亿元。一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资金管理领域问题13件,主要是违规开展投融资业务形成巨额损失风险、违规出借资金等问题。二是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问题12件,主要是监管机制不健全、矿山经营者非法采矿、违规修改监测设备参数等问题。三是财政税收领域问题10件,主要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偷税漏税等问题。四是工程建设管理领域问题8件,主要是工程招投标程序违规、骗取安置补偿款等问题。五是教育医疗领域问题4件,主要是教职工违规兼职取酬、医护人员收受供应商返利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扩大国库集中收缴覆盖面。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政策和资金事前绩效管理,做好政策和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投资合规性等方面的评估论证。用好用足专项债券资金,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护航项目建设加力加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聚焦产业、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机制,不断提高项目谋划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有效做好规划审批、资金配套、土地保障等各项工作。完善惠企政策落实机制和涉企问题解决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实抓细就业、教育、百姓安居、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切实把看好和用好民生资金作为最大的为民情怀,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下达资金和项目审批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补齐民生短板。

(四)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运营质量。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加大闲置、低效资产清查处理力度,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推进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利用。严格落实土地保护和利用政策,加强水资源取用管控,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有效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为不断开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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