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审计局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完善“发现问题—跟踪督办—约谈问责—成效巩固”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
将审计整改纳入区委、区政府议事决策范围,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推动,区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梳理上级审计机关及区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事项,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落实挂号销号机制,推动整改责任落地落实。
建立“四办一警示”机制,通过发放提示函、现场督查等方式,落实“现场交办”“提醒快办”“会商帮办”“催促督办”措施,对整改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开展“约谈警示”,打通整改落实链条。
将审计整改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出台《莱芜区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6项,配套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规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求分类指引等工作细则,建立审计监督联动系统平台,加强与人大、巡察等监督协同联动,提前介入、跟踪督办,推动修订完善长效制度规定106项。
梳理审计发现常见问题,形成《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常见问题防范清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指南》,帮助被审计单位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完善长效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治已病、防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