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13W/2023-00022 组配分类: 审计公示
- 成文日期: 2023-03-06 发布日期: 2023-03-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审计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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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月23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济南市审计局局长 丁林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高质高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强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敢于动真碰硬,强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及时组织“回头看”,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多次就审计(调查)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多次调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形成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合力。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2年9月14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我市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市审计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职责,准确界定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不同类型,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向30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4个区县(功能区)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并定期调度整改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折不扣抓整改,主动服务各部门单位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推进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审计整改合力,推动“下半篇文章”做实做细。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紧紧抓住整改契机,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整治一起抓,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巩固扩大成果,提升整改效能。比如,市民政局在整改工作中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落实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出台市级层面相关制度流程10项,通过整改提高了服务质效。
截至2022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类85项问题,69项已完成整改,16项正在整改。①金额类问题29项,22项已完成整改,7项正在整改,共涉及资金104.28亿元,已整改96.61亿元,整改率为92.17%;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0.50亿元,盘活存量资金或促进加快资金拨付88.28亿元,规范资金管理使用7.83亿元;②非金额类问题56项,47项已完成整改,9项正在整改。根据审计建议,各部门单位已制定完善行业规范等相关制度办法52项。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 关于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需进一步推动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重点推进不同行业、分类分档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各部门至少新启动一项支出标准制定工作,已形成济南市本级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济南市2022年度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取7个市直部门和14个项目试点,形成一批财政支出、公共服务等定额标准。
2. 关于项目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将2022年市级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项目库实现常态化开放申报和项目储备即时维护功能,实行项目库标准化分类。督促部门单位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清理,实现入库项目定期更新、滚动管理。
3.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强化预算约束,在安排2022年部门预算时,对上年度执行率低于70%的项目压减10%额度。加强2022年绩效评价审查工作,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重点对57个主管部门项目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等方面进行复核,突出检查“执行率低”“得分虚高”等问题,督促部门单位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二)财政资金统筹方面
1. 关于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6449.47万元和部门单位存量资金5340.38万元清理收回;济南高新区财政专户存量资金7093.76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盘活利用。
2. 关于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配合部门单位及时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支出政策和任务清单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开展重点政策绩效评价,取消低效、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同时,加大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跟踪监控,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合理测算资金需求,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及时清理收回结存资金。
(三)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1. 关于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库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上缴各类财政收入。市本级部门单位2816万元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相关单位1817.74万元应缴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
2. 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在编制2021年度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已将部分山体公园资产纳入编制范围,环境卫生设施已编入区县级报告。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等主要项目与上年度对比分析,新增资产负债率等20个主要经济指标分析,有利于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掌握财务管理和运行状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国有资产年报均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报口径差异问题将逐步消除。
(四)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项目储备不够优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化项目储备,保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关于2.6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或支出进度慢的问题。相关区县和单位已将2.6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全部支出。三是关于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1个未及时开工的项目已开工实施;12个未按时完工的债券项目,6个项目已完工。四是关于1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签订协议,明确将债券资金形成的资产纳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部门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编制要求,将结余结转资金及时足额编入下年预算,并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切实提高项目执行率。
(二)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建立预算安排与往年执行情况以及审计结果挂钩激励约束机制,对五项经费支出未压减的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按照5%的比例扣减公用经费。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以及项目资金支出程序,切实防范支出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三)关于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部门预拨的专项资金已完成清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完成3个年度采暖季运行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将项目沉淀资金全部上缴财政。2个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分配程序。2个部门已收回欠收租金7.04万元,其他25万元租金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2处被无偿占用资产,1处已收回,1处已出具房产评估报告,履行报批程序后对外租赁。
(四)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补充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到位。
四、重大战略任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工业强市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部门设定的奖补政策缺乏统筹衔接和查询审核机制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奖补政策,明确“就高不重复”原则,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不重复支持”;建立查重协作机制,杜绝企业重复申领奖补资金等问题。二是关于财政兑付压力不断加大的问题。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对工业强市相关政策绩效评估,市财政局将参考评估结果提出意见建议,按程序提报研究。三是关于市、区县(功能区)缺乏统筹联动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文件,明确扶持专项资金采取市区共同承担的形式给予支持。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区县(功能区)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截至10月底,7个区县(功能区)559万元资金已配套到位,10个区县(功能区)已拨付奖补资金2.21亿元,剩余资金将于年底前拨付到位。四是关于资金奖补方式单一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制定政策措施,切实创新股权投资模式,启用股权投资、市场化参股等方式,提高财政投资运营效益和引导激励作用发挥。
(二)关于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质量偏低的问题。市科技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今年1—9月,全市成交额382.60亿元,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类合同占比33.39%,比2021年提高4.8个百分点,正抓紧出台《济南市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二是关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使用效率偏低的问题。更新工作部署,加强创新券政策宣传,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入网新平台、提高共享设备仪器使用率。截至目前,入网用户达到4692家,共拨付创新券和共享券730.43万元,同比增长53.2%。三是关于“高校20条”财政扶持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率偏低的问题。在出台的济南人才政策“双30条”中制订《支持高校拓宽融资渠道实施细则》,对优质重大科技成果优先推荐至股权投资平台,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三)关于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不完备的问题。市国资委牵头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明确支持市属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激励措施,并已指导4家权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不同方式的中长期激励。二是关于创新引领作用不够强的问题。研究制定培育一流企业工作方案,建立清单化可考评工作机制,并鼓励企业创建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加速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是关于企业研发经费总量不足的问题。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加大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力争到2025年企业整体研发投放强度达到3%。引导企业拓宽研发投放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吸收多种渠道的科技研发扶持资金,构建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四是关于高层次科研人员引入困难的问题。充分利用济南人才政策“双30条”,推进“人才战略强企行动”,细化创新人才支持措施,为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储备科研人员。
(四)关于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建设运营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市场化运作方式不健全的问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协同推进外资旅行社、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等试点任务落地实施。二是关于部分试点任务落实和争取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印发《试点任务落实成效评价标准》《济南片区争取省级以上先行先试政策工作推进方案》,争取到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济南海关备案自贸试验区“智慧旅检智能一体机”创新举措》的批复。三是关于审批服务事项监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对金融等审管一体事项审批后,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整改。对审管分离事项同步发济南高新区、历下区、历城区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关于未及时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情况跟踪问效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16项制度创新成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制定《济南片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管理办法》,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跟踪问效。
(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已全面推广使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2个区县(功能区)已按要求实行随机匹配执法人员,3个部门在网站公示年度抽查计划。二是关于“毕业生网签协议”等23项事项未实现政务服务网站集成办理的问题。4个部门将“毕业生网签协议”、济南“e警通”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集成办理。三是关于个别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支付政府采购预付款、进度款和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的问题。代理机构已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各投标单位。市照明服务中心将根据财政评审报告对剩余款项予以支付后将项目剩余资金上缴财政。四是关于个别区二手房交易中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部分购房者多缴测绘费的问题。莱芜区督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执行一次告知制度,通过加强宣传等形式告知申请人相关政策规定。
(六)关于市级口岸和物流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扶持政策不健全的问题。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济南中欧班列发展的若干措施》,市口岸物流办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济南市口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二是关于部分航线补贴缺乏指标约束的问题。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精准设定绩效目标。对新开通国际(地区)航线协调管理,增加和细化约束性指标,比如,在济南-列日货运航线补贴协议中,对机型、航线、航班量、载货量、济南货源比重都进行约定。三是关于物流补贴资金引导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加强政策实施后评估工作,起草修订物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现代物流新业态、新技术、新装备的资金扶持,明确扶持标准,对具备公共性、开放性、协同性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予以补助。
(七)关于商贸流通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消费促进措施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市商务局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收回企业注销后领取的申报资金5万元,向有关单位收回消费券问题资金17.76万元,补充完善4家企业申报资料,涉及奖补资金47.73万元。二是关于部分市场体系建设任务落实不到位,奖补政策设置不科学的问题。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我市70%的学校已纳入“山东食链山食安”追溯系统;全市范围内平衡15分钟便民商圈建设,结合便民生活圈建设推进任务完成;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补贴政策。三是关于部分区县(功能区)未及时拨付上级奖补资金的问题。7个区县(功能区)已将2038.09万元资金拨付。
五、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辐射带动力强的大项目比重低,产业类项目年度投资呈逐年下降趋势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深入研究有关政策,提出“十四五”期间谋划策划项目重点领域及方向指南,积极谋划一批产业引领效应强的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关于项目谋划策划未形成闭环管理,缺少统一的谋划项目储备库的问题。会同第三方机构,为各区县(功能区)编制重大项目谋划策划指南,构架规范统一的谋划策划项目储备库,促进我市重大项目储备充足。三是关于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对各区县(功能区)重点项目考核指标得分进展情况评估后,提出优化完善重点项目考核指标的建议,督导排名较为靠后区县(功能区)加快项目建设。
(二)关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推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协调机制不顺畅,招商项目落地率不高的问题。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管委会、槐荫区、济南城投集团落实双招双引联席会议机制,多次召开推进会、项目座谈会等,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50个重点项目陆续入驻。加快中能高端医疗装备产业园等器械产业园载体的规划建设,促进相关产业项目落地。二是关于部分项目推动较慢,制约片区整体发展的问题。槐荫区对征收拆迁项目遗留户启动百日攻坚行动,推动新签约房产拆除39处,为加快项目建设创造条件;相关部门单位联合采取措施,统筹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三是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济南城投集团规范发包程序,注重EPC合同签订前初步设计及概算费用控制,细化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质量、安全、进度、运行、实施范围等内容,明确实施及验收阶段责任。进一步加大结算工作推进力度,已有21个项目完成结算并出具结算报告。
(三)关于公共卫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部分目标未实现及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的问题。涉及床位数未达规划要求的6家医院,1家医院已达到规划要求,5家医院正通过病房调整、建设新的病房楼、加快新院区建设等措施,逐步达到规划要求;市中医医院东院区项目部加快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已竣工验收。二是关于建设项目实施滞后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动10个项目开工建设和7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拟出台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三是关于部分项目结算不及时、个别项目结算质量不高的问题。1个项目已完成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2个项目已完成主要工程结算;对个别项目结算多计费用问题,已将多计的总包服务费115.95万元从工程余款中扣除。
(四)关于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迁建任务未按期完成的问题。1692套安置房已完成分配;2个区县864.29公顷土地已完成复垦;省政府已批准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投资概算,目前工程正有序推进。二是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委托第三方对外迁安置工程招标控制定价依据完成核实;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已按实际需求配套完成;10.99万平方米商业配套设施已盘活使用。三是关于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土地节余指标收益到位后,将全部用于滩区迁建;相关区县(功能区)已采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相关单位,积极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截至目前到位资金14.46亿元已全部拨付项目单位。
(五)关于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区县已将全部问题资金5754.57万元整改到位,其中济阳区2810.72万元、商河县2943.85万元。二是关于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济阳区对部分工程办理产权移交、落实管护费,济阳区和商河县对审计抽查发现的人为破坏、水毁坍塌、泥沙淤积等问题工程维修提升。
六、关于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消耗较快的问题。市政府通过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有序增加基金收入,同时改革医保支付机制,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基金收支控制在合理范围。二是关于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更新村级卫生室医保结算设备,实现镇村医保一体化结算,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三是关于基金审核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已将医保对象死亡后发生的医保费用全部追回,同时建立医保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终止死亡人员医保待遇。
(二)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维修资金归集交存力度仍需加大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修订《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针对新建商品房小区、已建小区,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一步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并制定了补建补交的标准和流程。二是关于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仍需完善的问题。已收回多付维修资金,并加强造价咨询单位的行业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依法查处房屋维修及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设置进度提醒,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关于智慧便民服务水平仍需提升的问题。制定维修资金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方案,建立数据同步机制,实现维修资金随房产自动过户;建立维修资金退还与房屋征收工作联动机制,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即可办理维修资金返还手续,同时解决了灭失房屋维修资金返还不及时等问题。
(三)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相关部门机构已通过调减预算、上缴国库、收回资金等方式,整改资金1033.02万元,同时出台《济南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二是关于部分救助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保障待遇,并追回资金103.81万元;将符合条件的儿童、低保人员等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关于部分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对83名流浪乞讨人员全部进行安置,并出台《济南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长期滞留人员三个移交安置规程》;印发《关于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对敬老院财务收支行为进行规范;完善特困人员财产管理制度,收回无偿占用房屋2处,并追缴房租。
(四)关于体彩公益金绩效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市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等预算项目未按规定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问题。各级体育部门完善项目库建设,明确入库标准,严格论证评审,实施项目常态化储备,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更趋科学。二是关于3个市级重点体育项目预算安排未得到实际执行的问题。市体育局进一步做好项目论证,在编制下年度预算中对论证不充分的2个项目不再安排预算。对纳入年度预算的1个项目,及时跟踪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三是关于对当年结转体彩公益金的管理存在“一刀切”现象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将2021年度结转体彩公益金全部安排用于下一年度体育事业发展。
(五)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垫付资金追偿率不高的问题。通过司法诉讼、督促保险公司优先偿还救助基金等方式,加大对垫付资金的追偿力度,今年1至9月追偿资金1633.60万元,其中对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人员追偿1108万元。二是关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交警支队已委托第三方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审计,相关报告已公示。基金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已上报省交警总队研究解决。
七、关于资源环保和农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节约用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联席会议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市水务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印发《济南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工作规则和议事协调事项。二是关于相关部门对节水事项审批管理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在起草取水许可审批监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及工程验收备案审批监管等相关文件,健全审批监管互动机制。三是关于对水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督促相关供水企业上缴财政污水处理费7865.84万元;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已收603.20万元;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已收130.19万元。四是关于奖补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辅导企业做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商河县正多渠道筹集资金,将尽快拨付项目及奖补资金。
(二)关于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3个项目缩减建设规模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缩减建设规模的3个项目的专项资金开展清算审计,待审核认定后,按照项目实际投资规模,同比例核算支持金额,并将超出支持金额的资金交回市级财政。二是关于3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督促相关分局加大对项目和资金拨付的监管力度,推进项目加快实施进度。1个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并竣工验收;1个项目正在施工,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1个项目的实施主体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将密切关注企业破产重组情况,按规定对该项目开展审计清算。三是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涉及莱芜区、章丘区和平阴县的15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中的8个项目,滞留区县(功能区)财政的9553.70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三)关于畜禽种业振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项目期限设置不科学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在组织申报2022年畜禽良种企业现代育种科技水平提升项目时,充分考虑畜禽育种行业周期长的特点,明确项目实施期限可延长到3—5年。二是关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措施不完善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区县(功能区),初步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建立完善畜禽遗传档案和畜禽品种地理信息。4个区县按照要求制定了有关规划、方案和协议,保障畜禽遗传资源安全。三是关于联合育种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牵头推进国家东部地区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项目建设,已获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正在组织实施。同时,组织有关种业龙头企业、大中院校、科研院所构建研究机构,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四)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数据收集和审核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承保机构将基础数据录入资金动态监管平台,督促业务主管部门规范处理数据,加大审核力度。二是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济阳区和商河县均建立了由财政部门牵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承保机构的日常考核制度,建立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三是关于未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商河县已将应拨付中国人寿商河支公司的设施蔬菜保险费各级财政补贴1233.13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落实情况
审计发现移送的8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办结5起,立案审查2人,党内警告6人,通报批评4人,批评教育8人,约谈4人,谈话诫勉5人,谈话提醒3人,3人作出书面检查。
九、正在推进整改工作的部分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尚未全面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
(一)有些问题整改受整改主体已灭失或因疫情暂缓缴纳等原因,需综合分析加强监管。比如,“应收未收非居民用水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6889.96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虽然加大了催收力度,但是仍未收回水费6286.76万元,针对上述原因,需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
(二)有些涉及跨部门问题缺乏协调机制,需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比如,“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协调机制不顺畅,招商项目落地率不高”的问题,涉及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关系、相关区与部门单位有效对接等诸多方面,需要多方共同发力、各司其职,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推进项目签约落地。
(三)有些建设项目区县资金筹集不到位的问题,需分阶段拨付。比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受土地指标出让收益不到位、地方财政支撑力不强等因素影响,区级配套资金以及工程款需要制定分期拨付计划,按阶段拨付。
针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区县(功能区)和部门单位已对加强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持续推动问题解决。下一步,审计部门将着重从完善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及追责问责机制等方面,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及时组织“回头看”,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相关单位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动适应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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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解读H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