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济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审计办主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丁林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十二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通报了2022年以来市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济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济南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济南市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2023-2026年)》等三个制度办法,各成员单位围绕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职责,有力有效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审计监督效能持续提升,审计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审计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审计监督合力不断增强。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新时代审计监督的职能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化同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持续推进审计改革创新。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一二三四”审计工作总体思路,立足职能定位,服务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坚决做到党的工作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聚焦科学规范,严把质量关口,科学安排审计项目,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探索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平台作用,不断畅通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审计结果会商研判机制,积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要强化结果运用,定期梳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实效。
作者:崔倩 黄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