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是审计成效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审计质量提升的内在需要。江西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围绕“全面、精准、督办、严格、约谈、报告”六个方面,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全面:把握审计查出问题情况
建立“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件整改工作台账”和“审计项目整改工作台账”,全面真实反映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记账销账制度,以“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两个清单为基础,精准实现审计整改问题“挂号、销号”的日常管理。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销号;没有整改到位,要求相关业务处继续督促整改。
精准:提出整改建议及认定标准
出台《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流程》,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逐项分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类型、整改期限,对不同问题精准开具“药方”。印发《江西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暂行办法》,重点对审计整改的认定标准作出详细规定,将审计整改结果进行归类,为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提供标尺。
形成:审计整改合力
健全完善整改联动协作机制,通过与人大常委会预算预工委联合开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办、与省纪委建立审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机制、与省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专项督查、与省委巡视办建立情况反馈机制、向省委组织部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结果等方式,延伸审计整改链条,有效发挥整改监督合力。
提升:审计整改质量
厅业务处和综合调研处对审计整改结果的认定,以及整改资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和验收,实行双重把关制度。业务处对所有审计整改材料进行100%审核,综合调研处按20%的比例开展二次复核,复核不通过的整改材料发回业务处进行补充整改,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厅年度工作考评。
提高:审计整改震慑力
将虚假整改、审计整改进度缓慢和屡审屡犯的典型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发函至各设区市党委审计委员会、省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汲取审计整改经验教训,对照查摆。对存在虚假整改的单位,由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发函至其主管部门,要求依法依纪依规对虚假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审计厅约谈部门负责人,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审计要求切实整改到位。截至目前,针对十四届省委第九轮、第十一轮巡视发现审计整改方面的问题,已对29个部门单位开展审计整改约谈。
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运用
以年度审计报告的问题整改为抓手,督促省直有关单位和下级党委、政府按要求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和省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机关按照省政府部署汇总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有效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运用。
来源:审计宣传中心
责任编辑:李丽华 宋昕桐 吴昊
本文为强国号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