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13W/2021-00116 组配分类: 审计公示
- 成文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1-12-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审计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2021年12月10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济南市审计局局长 黄厚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济南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问题整改,坚持多措并举,高标准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立成要求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标本兼治抓好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对重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场调研督导,多次召开调研座谈会,进一步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1年9月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视频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全面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责任,树立整改工作“一盘棋”的工作理念,着力统筹全市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向55个市直部门单位和 15个区县(含功能区)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不断加大问题跟踪督导力度;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围绕推动标本兼治,主动为各部门单位提供支持帮助,切实发挥好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逐项细化整改措施,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扩大成果,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如,市财政局出台制度,要求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强化预算精准编制、精准执行、资金精准盘活、绩效精准考核“四个精准”,直击审计问题整改;市发展改革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区县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果。
截至2021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类80项问题,69项已完成整改,11项正在整改。①金额类问题24项,22项已完成整改,2项正在整改,共涉及资金85.06亿元,已整改83.43亿元,整改率为98.08%,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6.24亿元,盘活存量资金或促进加快资金拨付53.24亿元,规范资金管理使用23.95亿元;②非金额类问题56项,47项已完成整改,9项正在整改。根据审计建议,各部门单位已制定完善行业规范等相关制度办法63项。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执行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在预算编制环节对部门单位提出了优先统筹考虑消化沉淀资金、新增项目必须有充分的政策依据等具体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将所有财政收入列入预算,切实推动了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完整性。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制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堵住了程序不规范等工作漏洞。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8个部门单位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预算运行监控、建立健全预算调整机制等措施,细化预算执行计划,对支出情况进行质效跟踪,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4个部门单位认真查找预算支出方面存在的不足,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等管理规定,积极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2个部门单位通过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审查工作机制等措施,及时堵塞了超范围拨付项目资金的管理漏洞,收回超拨财政资金130.40万元。
(二)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财政专户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实施意见》,把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2.关于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预算单位资金账户的监管力度,市财政局、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等程序,规范单位资金申请和存放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的问题发生。
(三)关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够严格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管理力度,预算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申请资金后进行再次转款,并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督促部门理清项目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市级补助区县的项目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程序下达,严控“二次分配”问题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关于上级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梳理资金使用率低的项目,通过制定详细拨款计划、提升项目资金管理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等措施,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做到从快结算、应结算尽结算,滞留闲置在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的资金3.17亿元,已安排支出3.03亿元,收回财政统筹使用0.14亿元,切实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关于财政部门决算报表披露不完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对股权投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披露不完整的股权投资7.90亿元资金进行了账务补充调整。在今后工作中,将及时梳理政府股权投资列支情况,确定政府股权投资规模,确保政府股权投资数据准确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济南高新区已将未入库的9679.46万元利息收入缴入国库,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收入缴库管理和决算编制等工作。
三、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及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认真查找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支出方面存在的不足,落实审计要求,协同相关区县积极落实责任,规范整改,已督促加快支出3847.92万元,收回违规使用资金167.77万元,规范资金管理3755.30万元。同时,通过加大项目督导力度,已促使3个项目及时开工建设,2个项目加快施工进度、4个项目完善绩效管理。
(二)关于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努力构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印发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核及监督检查规程(暂行)》,从完善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改进资金分配方式等方面入手,严格落实“项目绩效跟踪评估+支出进度和资金沉淀预警+动态调整清理”机制,从严审核支出进度,对拨付资金实行跟踪监控,全面压缩存量资金存在的空间,有效地减少了财政资金闲置。存量资金6.36亿元已全部清理盘活,其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6亿元,财政收回或安排支出2.50亿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财政部门绩效考核不够精准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了《济南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从制度上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从严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结转资金金额、追加资金支出率等情况考核打分,并将考核得分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的实用性、权威性。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济南高新区及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济南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部门绩效自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制度,提高事前绩效评估质量,认真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自评工作,切实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关于部分单位“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完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等支出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培训等相关经费支出,切实防范支出不合规问题的发生。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国有资产报告范围不完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部分部门资产年报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已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布置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的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清查完成后,全市范围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将依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路资产一物一卡管理,实现全市公路资产动态化管理。保障性住房等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纳入工作,也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实施。
2.关于部分政务信息系统未作资产核算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将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31个政务信息系统纳入部门资产管理核算;8个项目待工程决算手续完备后纳入部门资产管理。
3.关于个别部门资产年报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核查对外投资年报数据,对错漏数据已进行了调整。
(二)关于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部分不动产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与不动产所属单位进行协调对接,分析原因,分类处置,通过办理资产划转手续和维修改造出租等措施,各所属单位的不动产已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充分利用,逐步解决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问题,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未出售公有住房的通知》,已经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对公有存量住房的腾退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2.关于部分资产收益不高的问题。受疫情影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管公房租金调整工作未能及时开展,现正逐步启动调租调研工作,将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为推动解决租金长期不调整的问题打下基础;已对直管公房经营专项资金进行分序列存储、购置优质资产等方式提升资金利用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济南科技创新促进中心等单位的投资对象已产生预期分红,将逐步实现投资收益。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等部门单位因投资对象改制或注销等原因,正在办理股权移交等手续,资产账务将逐步进行调整。
五、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乡村振兴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审计方面。一是关于乡村产业发展配套政策、资金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的问题。市委农办已将十大产业振兴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制定了《济南市十大农业特色相关政策补充规定》,明确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遴选程序,并督促各区县积极落实项目主体遴选工作;济阳区、钢城区已按规定程序拨付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奖补资金5000万元,建设滞后的农产品仓储保险设施已全部完成建设。二是关于部分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钢城区等3个区县通过加大燃气使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落实燃气开户等措施,有效推进了清洁取暖相关工作,切实提升了气代煤使用效率;平阴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保障了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三是关于个别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济阳区已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列入了2021年预算,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评定工作已全面开展;新增耕地36.30亩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畴,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已纳入集体资产管理。
2.“四好农村路”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方面。一是关于部分区县规划引领不足,建管养运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济阳区、莱芜区均已按“路长制”相关要求,编制完善了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了建管养运长效机制。二是关于部分项目涉嫌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历城区、莱芜区、商河县对相关项目积极调查落实,约谈责任单位,对问题项目重新审核,目前,已分别追回资金79.78万元、72.96万元和71.50万元。三是关于部分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济阳区等4个区县加强监督管理和现场指导,组织养护人员,对区域内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对损坏缺失的标志标牌、道口桩进行维修和补齐,有效排除了防撞护栏等安保设施的质量安全隐患。四是关于个别区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莱芜区通过加快项目验收,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滞留专项资金4889.1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单位。商河县通过强化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已将超进度支付的工程款30.53万元收回。
(二)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工作,定期调度区县和项目单位债券使用进度,督促加快债券资金支出,切实提高项目运营收益测算准确性和科学性,保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相关区县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追回资金或调整使用用途等方式,促进加快资金拨付使用34.13亿元,追回资金或调整用途1.26亿元,规范资金管理2.45亿元,促进8个项目开工建设、1个项目进行调整。
(三)关于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方面还存在改进空间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大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力度,在企业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后,统一协调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实行申报全程代办制度,让企业少跑腿。二是关于部分高频民生事项未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的问题。历下区已将不动产登记业务、人社综合服务等审批事项纳入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商河县已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业务转至行政审批局实施办理;章丘区已将“我要开旅馆”等民生业务纳入区政务大厅“一窗受理”窗口受理。三是关于部分企业的研发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科技局积极调度相关区县,督促加快企业研发补助资金拨付进度,长清区等3个区县已将配套资金459.73万元拨付到位。四是关于个别单位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问题。平阴县及相关部门单位已将投标保证金和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等费用全部退还小微企业。
(四)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未按时完成的问题。市城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印发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生活垃圾市级财政奖补、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等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组织编制了《济南市固体废物分类专项规划》,按程序正在审核。二是关于环境卫生费执收工作管理考核不完善的问题。市城管局印发《生活垃圾收费监督管理规定》《生活垃圾收费考核细则》等文件,明确了市级对区县级收费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各区县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出台收费实施方案,推进了环境卫生费执收工作的规范化。三是关于市本级建筑垃圾处置费存量大的问题。市城管局与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已将存量资金3.06亿元缴入国库,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四是关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危险废物转移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调莱芜区等相关区县,部署医疗废物联单申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力度。五是关于个别垃圾转运中心未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问题。历城区幸福柳垃圾转运中心已按规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六、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起步区)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财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正处于成立的前期阶段,上级部门正在调研出台对起步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文件,助力起步区高质量发展。2021年市财政局已下达起步区专项债券额度165亿元,极大缓解了建设项目的资金压力。二是关于机构职能划转不彻底,行政权力承接不到位的问题。起步区管委会与天桥区、济阳区已完成划转协议的签订工作,4个街道、18个基层站所已全部完成划转;按照市委编办工作要求,权力承接事项、权力清单等,已统一调整为权责清单,各部门合计认领各级权责清单4200余项。三是受拆迁等因素影响,短期内存在“桥通路不通”“路不成网”等问题。起步区积极组织相关街办成立拆迁攻坚领导小组,逐条梳理拆迁攻坚进展情况,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领导班子包挂制、攻坚工作小组责任包干制等工作机制,积极化解难点堵点,各项攻坚任务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二)关于推动工业强市战略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2个区落实工业强市战略不到位的问题。市工业强市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区的督促指导,长清区、槐荫区认真对标“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均已制定出台了工业强区相关政策,对区域内发展工业经济做出全面部署。二是关于工业用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对接调度相关区县,督促落实工业用地监管制度,明确要求各区县在产业用地招拍挂公告时,监管协议与土地出让文件一并公示,在签订监管协议前,不得与受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配套制定《精准用地审查流程》,加大了对产业用地投入产出的监管力度。三是关于财政扶持方式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加大扶持企业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打通了财政资金事前引领、事中扶持和事后奖补的通道,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全链条的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
(三)关于市级重点项目推进及政府投资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重点项目审核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市政府修订了《济南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增加了提供银行信用等级、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银行贷款合同等有关条款,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和不良资产情况等材料,为项目评审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对因资金不足影响建设进程的11个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跟踪服务,目前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二是关于未实现项目全过程跟踪调度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通过修订完善制度办法,建立了涵盖项目前期论证、项目审批、日常调度以及后评价的全链条项目管理服务机制,做到“项目不退库,服务不停步”,实现了重点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关于滞留资金5.59亿元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加大项目调度服务力度,3.3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投入使用3.35亿元,剩余139万元已申报项目调整;2.22亿元市筹基建资金已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2021年安排使用。
(四)关于智慧城市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智慧城市建设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城市数字化协同发展,提出了32项明确的工作目标,并多次召开智慧泉城建设工作会议,协调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应急、网络安全建设等建设工作。二是关于信息化项目管理不到位,数据融合共享不充分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济南市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拟对信息化项目实现立项、建设、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切实加强项目统筹和审查监管力度;市大数据局通过强化公共数据管理、建设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等措施,建立数据对接台账和重点数据调度会商机制,优化部门数据对接,为各部门提供了更完善高效的数据服务。三是关于智慧应用建设不均衡的问题。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协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我市19个社区(村居)入选省级支持建设名单,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网通办”等公共服务事项已实现上线应用,相关功能模块仍将持续优化,更好地满足社区群众的实际需求。
(五)关于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3个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任务推进缓慢或停滞的问题。市科技局积极与项目单位沟通协调,通过座谈和现场调研等方式督促项目尽快实施,目前,2个项目正在稳步推进,1个项目正在商讨研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二是关于科技孵化载体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市科技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在现场排查、绩效评价工作中,调整优化指标体系,加大综合服务收入、投资收入等指标权重,进一步引导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并撤销了14家科技双创载体,推进科技孵化工作良性发展、可持续发展。三是关于主管部门未对科技计划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的问题。市科技局加强对项目的调度与监管,及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目前,56个项目中完成验收43项,撤销并追回资金1项,拟终止12项。
(六)关于“双招双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一体化人才服务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市人才服务中心起草了《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优化调整人才服务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切实完善一体化人才服务机制,全力打造人才业务“一门进、一窗办、一网通”新型服务体系。目前,已与全市8个部门沟通对接,完成了系统框架需求调研,制定了《人才业务一网通办建设方案》,明确了6个新建项目、9个整合项目业务系统的建设路径。二是关于个别人才政策激励作用尚不到位的问题。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标国内先进地市,优化升级原有人才补贴政策,修订出台了《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实现了补贴随时申报、及时审核发放的目标效果,切实加大了人才政策落实力度。三是关于招商服务大使工作机制运行效果未达预期的问题。市投资促进局进一步完善“服务大使”工作机制,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工作督导、强化信息化平台支撑等措施,努力打造更高层次的外企综合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持续发挥服务大使作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
(七)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状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6个区(功能区)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市交易中心交易的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调度相关区县,加大监管力度,目前,6个区政府采购项目已分批次、有计划进入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已实现与省工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对接,保障了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市交通运输局对投标文件“雷同”投标企业全部进行了约谈,加大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全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三是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后出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暂行)》等十余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办公和业务流程,已将政府采购类保证金退还采购单位或上缴国库,标书“双轨制”问题已得到全面解决。
七、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就业促进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大工作力度,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济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明确各项工作制度和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健全了就业促进协调机制,加强了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失业登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信息,确保失业登记信息的准确性。二是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加强督导和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鉴定考核工作,扎实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保证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断调整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培训,加快对重点人群参训项目的鉴定考核,提高了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结构合理性。三是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创业担保贷款的问题。相关区县迅速行动,组织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资金追回工作,目前,失业保险金、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160.92万元已全部追回。
(二)关于市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产教融合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济南市产教融合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明确了校企合作16项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激励政策措施,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二是关于职业教育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围绕高标准服务起步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对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整体方案等进行了调整优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初步完成,相关部门单位设立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关于校企合作不深入的问题。市教育局印发《济南市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完善服务机制,以培养人才为主线,推动职业教育集团作用发挥,全市有18所学校、19个重点专业,34家企业相继开展改革探索,校企合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四是关于人才供需对接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市政府建立了济南市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对接中的有关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供给资源平台正在加紧建设中,将有效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全方位对接。
(三)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村卫生室建设滞后,乡村医生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组织召开房屋建设移交配建专题研讨会,全面调度配建房屋建设任务开展情况。各区县努力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目前我市村卫生室产权公有率为41.94%,较2020年底提高近6个百分点。通过积极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升乡村医生执业化水平、探索村卫生室信息化智慧化技术应用等措施,努力提高乡村医生结构合理性。二是关于院前急救站点城乡布局不均衡,急救单元配置缺口大的问题。为全面提升我市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多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进一步规范急救站建设工作。三是关于基本药物补贴2284.95万元沉淀未使用的问题。槐荫区、天桥区、济南高新区已将去年沉淀资金安排支出;市中区已将沉淀资金全部交回财政。
(四)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公租房房源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济南市发展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正在按程序报批,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房源配置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公租房承租家庭资格复审工作,通过剥离人口及退房等措施,解决非困难家庭占有房源的问题;创新谷徕福新居和临港两个公租房项目盘活验收等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关于个别棚改安置项目实施周期较长的问题。目前,遥墙多村改造安置项目单体竣工验收已完成,待室外电力配套设施完善后交付使用,涉及住房6400余套;大学科技园安置房三期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有9栋住宅已开工建设,其它54栋住宅用地正办理征地手续,涉及住房2300余套。三是关于新建住房租赁市场项目整体进展慢的问题。目前,14个项目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均已开工建设,沉淀在相关平台公司的8.54亿元资金已实现支出4.86亿元,已列入支付计划2.44亿元。其中,轨道集团沉淀的2.13亿元资金已全部支出;城建集团沉淀的4亿元资金已实现支出2.73亿元,列入支付计划0.91亿元;城投集团沉淀的2.41亿元资金已列入支付计划1.53亿元。
(五)关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老旧小区各专项改造牵头部门的工作调度、督办、通报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改造工作效率,同时统筹考虑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与专项改造,避免出现施工组织不协调等问题。二是关于整治改造推进不均衡的问题。已协调相关部门尽快修订出台供电户表改造相关政策,并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函,要求明确专项改造计划、改造标准,以利于项目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三是关于专业化物业管理推动较慢的问题。通过推动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建立联动巡查、联动分析、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积极研究解决小区环境改造、公共设施改善等重大事项和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为强化老旧小区后期管理提供政策支撑。
(六)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4个区县未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的问题。平阴县等4个区县均已成立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二是关于巨野河防洪治理支沟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巨野河防洪治理支沟工程项目跨越省级文物保护区,结合实际情况,已对原有规划红线进行调整,避开董家城子崖遗址文物保护范围,目前正在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分段考古,该工程已支出征地补偿款等费用共计3544.84万元。三是关于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9个区县和单位已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1.22亿元全部拨付项目单位;钢城区已将施工单位垫付的建设资金全部支付完毕;投资超概算的项目已报经省发改委完成批复。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落实情况
审计发现并移送的15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办结12起,2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受到诫勉谈话,9人受到批评教育,2家企业受到行政处理,3起案件线索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九、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尚未全面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
(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分阶段实施,资金要按工程进度结算支付,如“8.54亿元财政资金沉淀在项目单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已支出或列入支付计划7.30亿元,剩余1.24亿元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支出。
(二)有的问题涉及部门较多、成因复杂,需要部门间联合细化措施,逐步推进落实,如“直管公房租金超过20年未作调整”的问题,依照程序,需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调整方案,经发改部门组织听证会后,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才能解决公租房租金过低的问题。
(三)有的问题需要市、县(区)两级多部门单位联动解决,如“院前急救站点城乡布局不均衡,急救单元配置缺口大”的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明确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才能标本兼治。
针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工作安排,制定整改计划,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防止屡审屡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动适应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聚焦“五个济南”“五个中心”,聚力“七个新跨越”“十个新突破”,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