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一直是审计多年来重点关注的老问题,但是笔者在近几年的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严重影响了单位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是单位开展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为国家所有,为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共同使用。主要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图书等。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做出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但长期以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意识比较淡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只管使用,不计成本及损失,不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导致单位资产的实际使用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的现象长期存在。
一是有账无实。有的固定资产早已出售或转让,但仍长期挂账未核销。如某部门自2004年以来将单位房改房卖给了本单位住户,相关人员早已入住近15年、但资产仍挂账未核销;再如该单位因办公地点变更早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原办公用房,由于已办理移交资产的确认价值与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认可价值未达成一致而导致固定资产一直挂账近10年;另外,该单位部分公务用车因车改或报废的缘故已于2017年初进行拍卖或作报废处理,截至审计日上述资产一直挂账未核销。上述三类资产价值总计近2100万元,占该单位年末账面资产总额的85%。
二是有实无账。有的单位固定资产长期游离于账外,失去管理、控制。如某部门在文艺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未履行必要的验收程序,且无相应的入库、入账等管理方式,形成账外资产,涉及2类书籍165册存放于单位仓库,价值2.44万元。
三是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有的单位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只在“经费支出”科目中作反映,未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金额。
二、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未建立资产清查盘点、处置等相关内控制度,资产管理缺乏必要的监督。
二是相关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对于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没有从制度上规范单位的资产管理行为,致使资产管理人员缺位,大多数由财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兼职,责任心不够强,而且频繁调动,移交时事务交接不清,给资产管理带来很多问题。
三是固定资产盘点不及时,对资产管理意识不强。以车辆为例,这类资产与房屋建筑物不同,它们具有很大流动性,如果不对每辆车定期进行盘点,资产是否存在,都将无人知晓,很难保证实际使用数与账面数相一致。
三、几点思考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制度。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约机制,使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确保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之下,充分发挥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二是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分清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部门单位移交、拆除及赠送资产要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行处置。
三是及时入账、账实相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等各方面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不仅要有金额核算,而且要有数量控制,需要财务、仓储、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于已出售或已移交的固定资产要尽快按规定予以核销;对于投入使用而未记账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履行手续补记入账,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徐卓钢)